2022年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专项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5号),发布“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专项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申请对象应为有效期内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其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且在各类金融机构均无不良记录,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
小微型企业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要求;入库企业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沪科规〔2018〕10号)。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等异常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
资助内容
对企业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上年度完成还本付息的,按企业该笔贷款实际支付且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核算利息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资助。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等异常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
申报流程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包括:
(1)上年度期末的电子缴税凭证;
(2)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
(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每笔贷款请提供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放款凭证及还本付息凭证(注:每一笔贷款的相关材料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如有多笔贷款,需分多个压缩包,并按照申报表所填顺序编号上传)。
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浦东科经委表示,受理时间从5月16日至6月20日。
2022年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6号),现发布“2022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资助内容
企业每年度可申请20万元创新券额度,用于在创新券受理平台上采购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完成并经审核后,可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40%享受创新券资助。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等异常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
申报流程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评价入库。申报单位自行访问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html/),取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领创新券额度。附件包括:
(1)企业申请创新券前一个月完税证明;
(2)其他通知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与科技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请创新券兑现。附件包括:
(1)服务合同原件;
(2)服务发票原件;
(3)合同支付相关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等);
(4)相关产品或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5)企业创新券兑现申报前一个月完税证明;
(6)其他通知的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浦东科经委表示,受理时间从5月16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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