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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现发布《2025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海外青年科技人才直接认定专项通道申报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来华)工作。
3、已在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高校排名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最新榜单。
4、在海外有3年及以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经历。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日。
5、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承诺。
支持对象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支持措施
(一)个人资金资助
给予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落户、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年度受理时间即日起全年均可申报。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https://pyd.pudong.gov.cn/rczc/),选择“海外青年科技人才直接认定”通道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4、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出入境记录材料;
6、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经此专项通道提交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申报额度,经相关部门核准,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无需参加评审。
咨询电话:021-58601269 ;021-58601307
- 政策级别:
- 人才审批类:
- 创新创业服务类:
- 重点产业:
(一)个人资金资助
给予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落户、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等便利化措施。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来华)工作。
3、已在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高校排名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最新榜单。
4、在海外有3年及以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经历。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日。
5、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承诺。
支持对象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
本年度受理时间即日起全年均可申报。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https://pyd.pudong.gov.cn/rczc/),选择“海外青年科技人才直接认定”通道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经此专项通道提交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申报额度,经相关部门核准,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无需参加评审。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4、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出入境记录材料;
6、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